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为贯彻落实《智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制定了《〈智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1. 对 10 万名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开展康复训练;对 5 万名智力残疾儿童家长进行康复知识培训(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 1 )。
2.承担社区康复工作任务的县(市、区)普遍开展成年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 ( 具体任务分配见《〈社区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 ) 。
—— 2006 年 12 月底前,任务地区完成本地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的制定和部署,进行人员培训、摸底调查等基础工作,组织开展康复训练服务。
智力残疾康复工作流程大体为:建立社会化工作体系→制定工作计划→培训人员→调查摸底→组织实施
社会化工作体系由组织管理网络、技术指导网络和训练服务网络组成。
——卫生部门加强智力残疾的预防工作,指导基层卫生机构做好智力残疾儿童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工作,对已确诊的,及时转介到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早期治疗和康复训练。
——计生部门和妇联发挥基层工作队伍优势,做好优生、优育及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依托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福利企事业单位、工(农)疗站以及社会兴办的康复服务机构等,开展智力残疾儿童和成年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
——充分利用社区服务资源,支持和帮助智力残疾人进行社区和家庭康复训练,提供知识普及、心理支持、转介等服务。
——发挥各级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的作用,掌握智力残疾人的康复需求,组织智力残疾人家长及其亲友,开展心理支持、知识普及和家庭互助等康复活动。
调查摸底包括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资源调查和康复需求调查两部分。
——智力残疾康复需求调查街道(乡镇)残联组织经过培训后的人员,深入社区、家庭进行智力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对有训练需求的进行登记,为开展康复训练服务打好基础。
采取机构训练和社区、家庭训练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有训练需求的贫困智力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并开展智力残疾儿童家长培训。
——保证训练时间纳入重点工程任务的智力残疾儿童训练时间规定为 6 个月(由初次评估至末期评估日期连续计算),机构训练结束后,训练人员提出今后康复的指导意见。
——筛选训练对象乡镇(街道)残联组织辖区社区康复协调员和卫生人员进行智力残疾儿童康复需求调查,筛选有康复潜力、家庭成员配合的智力残疾儿童作为训练对象。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市、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将成年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纳入社区康复工作计划,列入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目标,统筹实施,督导检查。
——街道(乡镇)残联、居(村)民委会组织开展成年智力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和康复资源调查,同时因地制宜地为成年智力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康复服务。
各级智力残疾康复技术指导组,重点做好社区康复协调员的业务培训,对成年智力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服务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检查评估。
——进行需求调查,确定训练服务对象 承担社区康复工作任务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进行成年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需求调查,对有需求的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登记,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
①生活自理能力训练主要包括训练成年智力残疾人在穿脱衣物、洗漱清洁、用餐、大小便自理等方面的能力,能够达到自我照顾。
②简单劳动技能训练主要包括家务劳动、简单职业技能、社会服务和农业生产等方面训练,使成年智力残疾人掌握简单劳动技能。
③社会生活能力训练通过向成年智力残疾人提供文明礼仪、熟悉社区环境、安全常识、文体活动等方面的训练与服务,提高他们的社会生活能力。
④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在街道、社区开设场所安置轻度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手工制作、社区清洁、汽车美容、体育娱乐等康复活动;为中重度以上的成年智力残疾人提供日托式的服务。
⑤工(农)疗服务利用工(农)疗站现有设施、人员,安排轻度成年智力残疾人参加简单手工制作,开展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和文体娱乐活动。
⑥托养服务兴建集教育、康复、劳动为一体的福利、辅助性就业、养护等性质的机构,为重度智力残疾人提供终生性的康复服务。
⑦亲友培训向成年智力残疾人亲友普及知识,开展培训,举办联谊活动,进行家庭康复训练指导等。
⑧心理辅导通过个别面谈和小组交流等方式,鼓励成年智力残疾人亲友正确面对残疾,树立康复信心,坚持康复训练,帮助智力残疾人取得良好的康复效果。
⑨转介服务根据成年智力残疾人在医疗、护理、托养、技能培训、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不同需求,联系有关机构和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转介服务。
——做好训练服务记录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根据开展康复训练和提供服务的情况,认真填写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中的训练服务记录,并妥善保管,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做好档案的使用指导和检查工作。
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按照《智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要求,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评估。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于 2008 年进行中期检查, 2010 年进行全面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