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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2021年07月01日   次浏览   文章来源: 社就中心  【字体:  

        大赛简介:第四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赛由北京市人社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共同举办,大赛秉承“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机制”的模式,以促创业、稳就业、助力乡村振兴为重点评价指标,突出参赛项目的社会价值和创业者的社会贡献,通过搭建服务创新创业的平台,引导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创新创业,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推动新业态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充分释放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大赛主题:创业北京 圆梦京城 

大赛分组:大赛分为主体赛和乡村振兴专项赛。主体赛分为创新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
专项赛与主体赛赛事评选互相独立,符合参赛条件的项目可同时报名参加主体赛和专项赛。 

大赛流程:01报名启动 -02区级选拔赛-03市级选拔赛-04市级决赛

报名渠道: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10:00至7月15日18:00。 

参赛对象: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新创业者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北京。 

参赛条件: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每个参赛团队(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赛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为北京,未注册的参赛团队办公场所为北京市。已获得前三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扶持资金的项目不能参加。

(一)主体赛创新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21年6月10日,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或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二)主体赛创业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21年6月10日,参赛主体为在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三)乡村振兴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21年6月10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满6年的企业或机构。

2.项目须为涉农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有助于本地涉农产业发展,带动当地农民增收、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

3.参赛项目为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奖项及奖金设置:大赛组委将会对获得大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分别给予相应资金扶持,并在宣传推广、培训指导、交流展示、人才招聘、创投对接、孵化落地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主体赛创新组及创业组:各18个项目,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9名;

乡村振兴专项赛:18个项目,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9名;特色奖若干名。 

咨询热线:17600697727




附件:第四届 “ 创业北京 ”创业创新大赛赛事工作实施细则